| 设为主页 | 保存桌面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

郑州法律咨询, 郑州律师咨询, 郑州律师事务所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供应产品 » 郑州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找律师免费咨询
郑州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找律师免费咨询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 浏览次数:177郑州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找律师免费咨询 
单价: 面议
最小起订量: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6-09-21 03:24
详细信息

“郑州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找律师免费咨询”参数说明

业务分类: 诉讼业务

“郑州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找律师免费咨询”详细介绍

  郑州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免费咨询, 拆迁安置找律师哪家好?郑州拆迁安置的律师事务所哪家胜诉率高?找郑州的拆迁律师解决法律问题,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开通,我们专业的律师24小时全天候为大家进行法律知识解答。如遇法律问题振豫律所竭诚为您服务。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每天学点法律小常识。河南振豫律所专注于:债务、合同、劳动工伤、刑事辩护、网络侵权、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企业法律顾问等各方面的法律业务问题受理。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给大家普法如下,如有任何问题都可直接拨打我们的免费热线进行进行咨询哦。


  案例:刘某和杨某于2003年8月登记结婚,刘某和杨某婚后双方居住在刘某家婚前建造并装修的房屋内。2011年,刘某和杨某居住的地方因旧城改造遭遇拆迁,刘某房屋拆迁置换了2套90平米的房子。2014年6月,刘某和杨某协议离婚,杨某要求分割2套安置房,而刘某却认为该安置房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杨某无权分割。杨某是否有权分割呢?

  说法: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杨某无权分割这2套房产。理由如下:《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赠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婚后旧房拆迁时被拆而补偿的安置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杨某和刘某居住的房屋因拆迁获得的2套安置房,来源于刘某婚前个人财产,是对其个人的补偿,依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应系夫妻一方的财产,杨某无权要求分割。


  郑州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免费咨询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律师为大家提供一个免费的法律咨询平台,为网友免费解答法律疑难问题更全心全力的为委托人服务代理法律案件,郑州知名律师河南振豫主任律师为大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当您遇到法律问题时,可直接拨打律师电话进行免费咨询即可。